农工党:建议大力推进烟台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浏览量:   时间:20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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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化学院副教授、农工党市委委员,市政协委员徐金光说,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各级政府对投保农民保费实行补贴,农民在参保农作物受灾后获得保险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是我国继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后又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2006年,我省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动小麦、玉米、棉花大宗粮棉作物保险工作,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县级单位达到111(包括青岛8个市区),参保县市区比例达到74.0%,其中德州、聊城、威海、枣庄、东营、日照、莱芜等七个市实现参保县市区比例达到100%。全省小麦投保比例达到45.9%,玉米投保比例达到78.4%

我市2008年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首批在莱山区和栖霞市2市区开展小麦、玉米、苹果3个保险险种试点,其中,苹果保险省里确定只在栖霞一市开展试点。截止2012年底,全市只有莱山区和栖霞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参保县市区比例仅为13.3%,远远低于全省74.0%的平均水平;共承保小麦、玉米面积7.7万亩,仅占全市小麦、玉米总播种面积的1.5%两个试点市区也没有达到“应保尽保”,莱山区小麦、玉米承保比例为80%,栖霞市苹果承保比例仅为0.2%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整体落后于全省

据专家估计,过去气候变化对农作物产量的损失影响在3-5%,未来气候变化的损失影响可能上升到10—15%。在目前整个农业生产效益偏低的情况下,要确保主要农产品的基本供给,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除了要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对农民的政策性补贴以外,还必须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为此建议:

一、大力推进机制创新。一是将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列入市县两级财政年度预算,走出农业保险低保障、低覆盖的传统套路;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走出只要财政出钱保险公司就一哄而上的格局;三是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整合行业力量,分散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消除保险公司的后顾之忧。这就需要认真思考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好,毕竟中国还是一个财政负担非常重的国家。

二、大力开展苹果、樱桃、蔬菜大棚等高效农业政策性保险。烟台苹果、莱阳梨蜚声海内外,烟台苹果的面积、产量接近全国的1/10,是全国最大的红富士苹果生产基地;烟台大樱桃产量占全国的近1/2;烟台是亚洲唯一的世界葡萄·葡萄酒城;烟台“四位一体”设施蔬菜生产模式取得国家级成果。全市苹果种植面积271.8万亩,梨17.3万亩,樱桃36.9万亩,葡萄27.8万亩,绿茶1.1万亩,日光温室及大中棚蔬菜面积38万亩,高效农业已经成为我市农业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的支柱力量。但目前我市的高效农业,除苹果在栖霞开展6万亩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仅占总面积的2.2%)外,其它品种均在保险范围之外。高效产业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农业也不例外。近年来,我市由于冬季低温导致蓬莱、龙口等市区葡萄大面积的冻死,栖霞、福山苹果、大樱桃等由于春季低温导致花果发育严重受损现象时有发生,果农损失惨重。对此,我们应积极探索、尽快扩大苹果、葡萄、蔬菜大棚等高效农业政策性保险,为农业产业优化升级、维护农民利益提供保障与导向。

三、加大宣传力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对象是农民,只有农民投保的主动性调度起来,政策性农业保险才能得到全面开展。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应以《农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宣传政策目的、利益保障、保费比例和额度、理赔标准等,让农民全面认识和主动接受农业保险惠农政策,尤其是要注意面向养殖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国家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意图,学习运用“保险”转移风险,促进他们积极参加保险。同时,要正确引导农民和保险机构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合理投保,减少农民“骗保”和保险机构“不保”现象发生,促进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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