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必然选择

浏览量:   时间:200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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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越来越稳固,愈来愈发展,在世界政党史上,取得了无可争辩的地位,并且日益显示出它的强大生命力。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随着中共十六大的召开及新的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战略部署的展开,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必将跨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与之相适应政党制度也必将逐步完善和发展。回顾历史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的政党制度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它必将焕发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各国人民的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现和发展的具体形式需要适应本国国情,必然各具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

    全国人民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历经磨练而愈加显示出其强大生命力,就在于这些制度是适合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好制度。其次,我国的政党制度是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经过五十余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下,我国阶级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各民主党派已演化为社会主义政党。中共十六大确立的奋斗目标,也是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也是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任务。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20个字是对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特征的准确概括,揭示了共产党的先进性与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优越性、科学性之间的必然联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怎样的政党制度,如何有效地发挥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职能,如何完善、创新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机制都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

    一、在理论上把握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的辨证关系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论断,揭示了我国政党制度的两种基本关系。一种是领导与合作的关系。共产党的领导是根本,决定我国政党制度的性质和方向,这既是历史形成的,也是共产党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理论成熟优势、组织健全优势、作风优良优势、执政经验优势等因素决定的;合作是实质,因为各民主党派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特点,他们的成长与发展就是与共产党合作、共同铸就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成就的过程,共产党需要他们的合作,他们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这种党派间合作具有广泛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是根本利益和根本目标一致基础的合作,是以宪法为依据、坚持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各民主党派享有组织独立的合作,是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合作。另一种是执政与参政的关系。共产党执政的主要方式,一是提出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建立健全并发挥各级、各单位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三是广大党员在各行各业的岗位上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方式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的人选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上两种基本关系,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和改进共产党的领导,使其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包括政治文明在内的现代化基本目标得以实现。因此民主党派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作用将是任何其他社会力量所无法代替的。但是必须明确的是,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这种领导主要通过民主协商、宣传教育来实现的。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切实尊重民主党派独立开展工作这两方面是辨证统一的。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从法制的角度逐步完善我国政党制度极其运行机制,为民主党派参与政治文明提供良好的环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也必须逐渐法制化。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是开展工作的依据。近年来,随着中共中央1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已经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并且为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认可并接受的形式与运行机制,其内容也随着形式的发展不断丰富。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形式下,随着法制的日趋完备,社会政治生活日益需要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和制度保证才能有序运转。政治生活中的法制化在我国起步较晚,而过去我们长期使用的行政手段,正在不断弱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多党合作体制的法制化奠定了基础。但是在广大人们心中,真正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然性,真正改变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的看法,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的。要让多党合作制度化、法制化,更需要一个长期共存艰巨的过程。在新形式下,不少民主党派成员提出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要法制化的问题,虽然这一建议目前尚不能落实,但至少应加强这方面的政策研究,对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和运行机制,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和确立,使之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民主党派自身的合作与参与机制,提高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民主党派积极参与国家事务,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做出新的贡献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为民主党派的自身发展提出了挑战。因此必须不断完善民主党派的自身参与机制。为此,首先要提高民主党派的整体素质包括民主党派成员的个体能力和党派组织的整体能力。民主党派的特点和任务决定了要将其个人影响力与群众优势两方面结合起来,发挥群体优势,事实证明,有代表性、有分量的提案、建议,多是民主党派整体汗水的结晶。其次,民主党派职能的最佳发挥除了有赖于成员的素质,更重要的还在于民主党派的内部机制的合理性,良好的机制是党派的动力来源,是党派凝聚力、战斗力的核心。要加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理论统一思想,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从政治的高度认清党派工作的意义,积极开展好党派的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让基层支部成为参加了党派的成员的温暖的“家”。要给党派成员热情的关心,并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强思想教育,同时还要注意为他们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条件。一个组织如果不关心、不爱护自己的成员,这个组织就很难有凝聚力;加强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领导与成员的联系,高信息网络沟通,让每个成员获得更多的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机会。

    

    ——致公党烟台市委  杨旭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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